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科員職務代理人~2019-09-03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9-08-28~2019-09-03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等情事。
工作項目 1.國中小各類資優班鑑定安置輔導事項(含提早入小學、一般智優、學術性向)
2.國中小資優班設班審查、資優個別輔導計畫及協辦課程計畫審查
3.資優縮短修業年限相關事項
4.獨立研究比賽業務
5.資優常模題庫建置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預計自108年9月9日起至108年12月5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滅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本局特幼教育科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E-Mail yipyen@tn.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親送或電子檔寄送,並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08年9月3日前紙本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並於信封袋註明「應徵特幼教育科科員職務代理人」(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如以電子檔寄送亦請於108年9月3日前寄至聯絡人信箱【寄送後請於上班時間(08:00-12:00及13:30-17:30)電話確認是否收到】。
(1)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下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之用)。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錄取人員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臺南火車站→永華市政中心可搭乘:0左、0右、10、14、19號市區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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