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徵求 科員~2021-03-26

徵才機關 花蓮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03-19~2021-03-26
資格條件 具有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政府人事處(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E-Mail tracy@h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 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備註:
1.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227171#308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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