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A690100)~2021-05-2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A690100)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2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或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水災防汛整備、演練及預防應變統整等事項。
(二) 辦理滯洪池維護管理。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聯絡E-Mail 1001454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檢附自傳、相片及簽章)、最高學歷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於110年5月25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水利防災科 助理工程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二)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本局人事室鍾小姐聯絡電話:03-303-3668 #3543。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622李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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