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兼任物理治療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錄取3名,備取數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0-02-19~2020-02-26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 1.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所列情事者。 4.過去未曾經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評核為不適任者。 (二)報名資格: 1.領有治療師(物理、職能、語言)證書。 2.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優先錄取: (1)取得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結訓證明(未取得本項完訓證明者,應於109學年度內完訓)。 (2)領有各類輔具評估人員結業證書。 (3)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經驗者。 (4)曾參加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研習者。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時間: 1.109年3月至7月、9月至12月間之到校服務日,服務日期可依各學期派案總時數內與被派案服務之學校教師協調後訂之,服務課表應至少提前兩週登錄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備查以利行政作業。 2.預估每趟次抵金服務兩日,每日約6小時(除特殊因素經報備核准外),依實際派案時數分配。 (二)工作內容: 1.提供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及家長等間接諮詢服務,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及追蹤等工作。 2.依專業評估特殊教育學生問題與需求,提供具體建議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上完成服務紀錄登打。 3.提供特殊教育學生輔具評估(含開立評估報告書)、建議、訓練等工作。 4.參與本縣特殊教育相關會議或訓練(如督導會議、IEP會議或在職訓練)。 5.校園無障礙環境相關諮詢。 (三)有關待遇及鐘點費等項目,請見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km.edu.tw/news/15514)公告之甄選簡章內容。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公私立幼兒園所、國民教育階段各級中小學及附設幼兒園、居家教育學生受教育地點(原則上依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情形分區域派案)。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應繳證件並於109年 2 月 26 日前將報名文件以掛號寄至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收,信封請註明「應徵109年度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兼任治療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錄取者通知簽約,未錄取者恕不退件,未經錄取,恕不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先掃描,並於109年 2 月 26 日前同步以E-mail寄至hanan291@mail.kinmen.gov.tw信箱。 (三)寄件後請來電告知,聯絡電話(082)323663王治療師。 (四)報名應繳證件: 1.報名表乙份(請至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km.edu.tw/news/15514下載,並請貼上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履歷表。3.最高學歷畢業證件影本、專業證照影本、同意書及服務年資相關證明文件。4.其他有利於甄選評分資料,如下(無則免附):(1)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結訓證明(2)各類輔具評估人員結業證書(3)與本職相關之特殊教育、兒童、早療等研習時數證明。(4)其他。 (五)甄選方式: 1.書面資料審查(占總成績100%):依據學歷15分、服務年資20分、訓練及進修30分、特教54小時職前訓練結業10分、輔具評估人員結業10分及其他特殊專長15分,合計100分。(詳見簡章附件一) 2.評分項目: (1)如評分項目表。(詳見簡章附件一) (2)總成績相同者,優先錄取順序為:A.具輔具評估人員資格者。B.曾服務於金門地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且無學校於行政績效評核為不適任者。C.特殊教育相關訓練及進修成績較高者。 (六)錄取名單: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頁(http://www.km.edu.tw),並電話通知。 (七)錄取時效:錄取人員自通知起兩週內完成簽約,否則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乙學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