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0-12-28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12-21~2020-12-2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行政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 辦理港澳事務相關之聯繫服務業務。
2、 聘用期限:自110年1月4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申請提前復職,則聘用至復職前1日。
3、 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支280薪點(約34,916元)、研究所畢支328薪點(約40,901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8樓
聯絡E-Mail lukaliao@m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09年12月28日(以郵戳為憑)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証明及相關證件等影本,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港澳蒙藏處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後,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人事室廖小姐收,擇優約談。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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