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臨時人員~2019-06-06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6-03~2019-06-06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專以上畢業並具3年以上辦理與擬任工作相關實務經驗。2.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能力。3.工作態度認真負責、配合度高。
工作項目 1.協助收集、彙整重新調查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相關資料。2.協助辦理平復司法不法案件相關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願者,請於108年6月6日17時前(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履歷表(含相關工作經歷並註明聯絡方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於甄選結束後銷毀。2.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3.本職缺月薪至少新臺幣3萬8千元起薪;僱用期程自實際起僱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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