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約僱人員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17-03-23~2017-03-28 |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一年以上之經驗。 |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人員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1.履歷表(直式橫書、貼妥二吋相片ㄧ張、須親自簽名)。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5.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06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17時30分前親自送達或委託送達澎湖縣七美鄉公所人事管理員胡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職務代理人),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案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106年4月5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聘期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本案留職停薪人員期間未屆滿,而申請復職,經核准者,該約僱人員應即予以解僱。 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管理員胡小姐,電話06-9971007轉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