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主計室辦事員(預估缺)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05~2022-07-19 |
資格條件 |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3.具備經費審核及帳務處理之實務經驗者尤佳。 4.具協調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經費審核、會計等相關業務與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2、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
聯絡E-Mail | csli@nd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3.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資績分數(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項目),擇優遴選通知面試。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02-23165994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