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工友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工友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2-08~2023-02-10 |
| 資格條件 | (1)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國中以上畢業。 |
| 工作項目 | 本所公文遞送、庶務性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1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薪資待遇:每月依工友工餉薪點新臺幣(下同)最低2萬8,790元,最高3萬5,590元,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1.報名方式:有意願移撥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2年2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10號-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字樣。 2.應檢附證件:(文件表格可逕至本所網站下載) (1)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2)履歷表1份。 (3)國民身分證及相關證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1年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份。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報到任用,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電話:03-5222083-214,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