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本次甄選為儲備性質,擇優分別儲備若干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4-10~2023-04-15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畢業證明文件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於矯正機關從事矯正工作二年以上之經驗並持有畢業及經歷證明文件者。 (二)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及第4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
| 工作項目 | 視職務出缺情形,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其他矯正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300192新竹市延平路1段11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15日止,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簽(收非上班時間收發室不收件),信封註明「參加甄選儲備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scd.moj.gov.tw/)自行下載,或至本所人事室領取。聯絡人:人事室李主任,電話:03-5259720。 二、儲備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點36,316元支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