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7-16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7-07~2021-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
(三)具有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關於文書收發、登錄、地址標籤及封套製作、寄發事項。
(二)關於文書處理事項。
(三)關於檔案管理事項。
(四)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電腦Office文書處理檢定證明等資料(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7月16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張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另請於110年7月16日(星期五)前逕自本院網頁(網址:http://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約僱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請將檔案e-mail至c406@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7。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由本院就合意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資料恕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一)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間預定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7月5日止(契約採一年一僱),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二)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三)本職缺待遇為:280薪點(新台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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