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徵求 科員~2021-03-30

徵才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3-23~2021-03-30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特考特用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四、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以上證照。
工作項目 一、本署採購業務(含公文處理)。
二、資訊設備類、事務機器類、辦公室維護修繕類、禮(贈)品類等小額採購。
三、優先採購及綠色採購填報。
四、彙整所轄學校採購等相關案件。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聯絡E-Mail e-p122@mail.k12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3月30日前以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表件(逾期不受理):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徴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内容正確完整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證明文件上傳【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格、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如尚未經銓審「綜合行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曁職系一覽表」內得調任者,須檢附109.01.16以後之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五、本職缺為預估職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告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或註銷核派。
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4-37061517,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秘書室04-3706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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