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3~2021-04-22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身心無礙工作,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微軟office軟體操作。 (二)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124.7元) (三)僱用期間: 1.職缺一(220薪點、月薪27,434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代理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110年度普考職缺1名,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0年高普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或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止。(工作地點:臺北市) 2.職缺二(220薪點、月薪27,434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代理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110年度普考職缺1名,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0年高普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或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止。(工作地點:臺北市) (四)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他約僱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五)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佳(非必要條件)。 (六)本次公告期間僅得擇一職缺投遞履歷,如有重複投遞,恕不受理。 |
工作項目 | (一)職缺一:辦理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相關業務。 (二)職缺二:辦理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於110年4月22日前(收件以郵局戳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受親送及電子郵件報名)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郵寄至100-13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人事室收,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另因僱用條件不同,請於各項職缺中選擇一項,並於信封及履歷表上註明【應徵職缺(一)普通組普考約僱職缺或職缺(二)職災組普考約僱職缺】未註明應徵職缺項目、應徵職缺超過一個或同時投遞不同職缺,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961266轉2903陳小姐 e-mail:18001@ms.bl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