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科員~2018-05-15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8-05-09~2018-05-15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並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教育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教學正常化(含課程與教學陳情案)。2.辦理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含國民中小學學習成就標準本位評量)。3.辦理新課綱課程與教學相關事宜(課程發展科新課綱窗口)。4.規劃及執行戶外教育整體計畫(含偏鄉特色遊學計畫)。5.辦理教育部公立國民中小學發展特色學校實施計畫。6.籌辦國中數學競賽。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簡歷表(含自傳、應黏貼照片,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求職徵才」-「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2)公務人員履歷表(3)最近一次的派令(4)銓敘部審定函(如未銓敘審定教育行政職系者,須檢附銓敘部教育行政職系專長認定函及經採計認定最近10年(以實際到職日計算)所修習相關學分證明文件)(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8)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以上證件影本請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請於107年5月15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或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課程發展科科員」字樣,逾期不予受理。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如欲退件,請附回郵信封。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5.聯絡人、電話:楊小姐、(06)2991111分機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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