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06~2017-07-1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2.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並具教育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4.從事教育行政職系工作3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1.綜理學輔校安科第一股業務。 2.辦理學校學務、輔導、校安業務及召開主任、組長會議。 3.綜理相關教育法令彙編。 4.議會質詢案件彙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必備資料: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簡歷表(含自傳、應黏貼照片,請至台南市政府網站「就業徵才」「市府徵才公告」下載)(2)公務人員履歷表(3)最近一次的派令(4)銓敘部審定函(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8)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以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請於106年7月 12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或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學輔校安科股長」字樣,逾期不予受理。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如欲退件,請附回郵信封。4.獲通知參加面試者,請準備15分鐘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現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等面向。5.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臺南火車站→永華市政中心可搭乘:0左、0右、10、14、19號市區公車)。 (二)聯絡人、電話:楊小姐,06-2991111#8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