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九等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28~2022-07-11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政治、法律、公共行政、歷史、博物館及其他相關學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2. 國內外政治、法律、公共行政、歷史、博物館及其他相關學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 國內外政治、法律、公共行政、歷史、博物館及其他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4.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全國公共空間威權象徵(含塑像、遺像及命名空間)基礎調查資料盤點、建立相關處置方式之審核機制、管考及處置進度追蹤調查等事宜。 2.全國公共空間威權象徵(含塑像、遺像及命名空間)跨機關協商作業。 3.清除威權象徵處置之法制推動事項。 4.街路村里名稱、國幣圖像調查研究及處置規劃。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民政司(臺北市徐州路5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8樓809室,內政部民政司收。截止日期:上網公告期間截止日,以掛號郵戳為憑。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1年1聘);月酬金額:新臺幣5萬4,992元起敘。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聘用研究員-清除威權象徵」。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本案聯絡人:朱家慧,聯絡電話:(02)2356-5079,傳真:(02)2397-6955。 4.甄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報名人數如超過5名,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