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5-0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4-28~2025-05-01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他約僱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三、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市議員及里長福利互助申請案之簽擬事宜。
二、科內預算、經費控管相關
三、區政資訊系統之管理維護事宜。
四、議會報告、質詢擬答彙整等相關事宜。
五、里鄰福利股新聞稿發稿及局網發稿、里長主席座談會及里長服務手冊等相關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工作內容)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E-Mail l6425@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5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填表人欄位請「簽名」)、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郵寄至「803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約僱人員】,如未註明致逾期收件,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民政局網站https://cabu.kcg.gov.tw/民政大家族/公告訊息/徵才公告下載填寫。
三、備註:
(一)報名甄選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7-7995678轉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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