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臨時人員~2018-09-18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9-14~2018-09-18
資格條件 (一)性別不拘。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熟悉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Office(word、excel等)資訊作業技能。
(四)品性端正、細心且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會議議程之編印、掃描等文書處理工作。
(二)辦理訴願案件上網登錄等事項。
(三)辦理案件歸檔及整理等事務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工作期限:107年10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二)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三)薪資:按日計酬,日薪新臺幣1,120元。
(四)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依序合併裝訂:
(1)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之履歷表與自傳(內含個人基本資料與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家庭狀況、工作經驗及未來工作展望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相關證件影本。
2.請於107年9月18日以前(郵戳為憑),郵寄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高小姐收(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短期臨時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或e-mail:c351@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126。
3.初審合格者,合意者另行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五)本次公開甄選,因名額有限,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如有出缺另行通知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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