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19-12-20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03~2019-12-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政治經濟、財金、大陸或東亞、公共行政等等相關系所畢業,並具碩士學位。
2、具相關學術、行政經歷尤佳。
工作項目 1、港澳經濟情勢觀察及研判。
2、辦理臺港經貿交流相關活動與會議。
3、港人來臺投資及相關案件處理。
4、港澳經貿數據統計。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8樓
聯絡E-Mail lukaliao@m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08年12月20日(以郵戳為憑)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服務証明等影本,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港澳蒙藏處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後,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人事室廖小姐收,擇優約談。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5。
2、月支報酬: 支328薪點(約新臺幣40,901元)。
3、本職缺係本會侍親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聘期自通知日起至110年12月2日止,如留職停薪原因提早消失,則聘期提早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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