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清潔隊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21-07-20~2021-07-23 |
| 資格條件 | (一) 設籍澎湖縣4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補充兵及替代役)。 (二) 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身心健康,能勝任清潔隊員工作。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最近三個月之體格檢查合格檢查表(需含肺部X 光透視及嗎啡、安非他命尿液等檢驗項目)。 (四)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始得僱用為技工及隊員。 應試人員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 依法停止任用。 (七)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 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九)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 工作項目 | (一)於本鄉清潔隊擔任環保有關工作,包括垃圾收運、資源回收、臨時性工作指派等不得有異議。 (二)本所可依實際清潔隊工作之需求,統一指揮調度擔任相關工作。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七美鄉 |
| 聯絡E-Mail | mh56770@cth.penghu.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繳證件:報名表1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張、戶籍謄本正本1份;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最近半年內2寸半身脫帽照片1張、退伍證影本(女性免附)、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最近三個月之體格檢查合格檢查表(需含肺部X光透視及嗎啡、安非他命尿液等檢驗項目),體格檢查合格檢查表得於錄取報到時繳交。 (二)請檢齊以上資料於110年07月23日下班前,親自至七美鄉公所民政課清潔隊(地址: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報名,逾期概不受理;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件。 (三)相關報名簡章公告於本所官方網站,聯絡洽詢電話(06)9971007分機32 張蕙娟。 ◎參加甄選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