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1-11-22

徵才機關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11-12~2021-11-22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不受限制轉調規定之限制。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一、里政事務。
二、協辦公職選舉、經建、社福、兵役及市民活動中心等業務。
三、 兼辦民政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香山區區公所(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3樓)
聯絡E-Mail 51137@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人、連絡電話:新竹市香山區公所人事室 劉小姐 (03)5307105分機170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0年11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未完成附件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簽名(未簽名視同資格不符)並附照片,並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通過全民英檢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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