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1-02-28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增列候用人員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2-22~2021-02-28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國際組織相關知識者尤佳。
(三) 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能力者。
(四) 邏輯能力強,口齒清晰、應對能力佳、有良好之溝通能力。
(五) 有耐心、責任感、工作態度積極。
(六) 對網站建置及網路文宣等具基本知識。
(七)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下列情事: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6、 依法停止任用。
7、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本司資料彙整及分析業務。
(二) 本司與部內各輔助單位之聯繫窗口。
(三) 本司對外文宣業務,包括官網「參與國際組織」子網站內容維護、新媒體文宣內容上傳。
(四) 協辦各類綜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月薪:約新台幣34,000元。 工作地點: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檢具履歷含自傳並附貼二吋彩色照片(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參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須先經驗證)、其他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一式2份,於本(110)年2月28日(含)前郵寄至100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國際組織司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職務代理人」。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張小姐(電話:02-234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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