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徵求 編制內聘雇人員~2021-02-02

徵才機關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聘一等預算財務員
職稱 編制內聘雇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3~2021-02-02
資格條件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1)高中(職)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歷;具四年以上與職位相當之工作經驗或具相關證照者。或
(2)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二年以上與職位相當之工作經驗或具相關證照者。
3.具政府部門主計工作實務經驗或「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範之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者,優先考量。
4.熟悉excel及word等電腦操作。
5.其他資格條件及限制條件請詳閱招考簡章。
工作項目 1.會計業務、採購監辦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主計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通信報名。
2.請檢附下列文件(請依序裝訂),於110年2月2日前逕寄「臺北市北安路409號國防部主計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另相關報名資料一律不予退還。
(1)報名表(請黏貼最近6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 學歷(影本)、經歷(由曾服務單位開立證明,正本)(3)最近1年內(報名截止日前)須經國軍地區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之體檢表(含驗血及胸部X光檢查及格)正本1份(得於通知錄取後,再於規定時間內繳交)。 (4)退役軍職人員應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5)具現役(職)身分報名參試時,應檢附單位同意公函,甄試錄取者須於進用生效日前完成退伍(離職手續)。(6)基本資料安全調查同意書1份(正本)。(7)自傳1份(正本)。
3.審查合格者由本部另行通知參加甄選考試。
4.考試時間:110年2月25日。
5.薪點: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以聘任職等一等一級起敘(約新臺幣3萬7千元,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勞保及健保等費用)。
6.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2) 85099571~2。
7.報名表及招考詳細內容請參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公布於國防部全球資訊網/國防消 息/公告專區(網址:https://www.mnd.tw),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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