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31~2020-02-10 |
資格條件 | 1. 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擅於溝通,並具機車駕照。 3.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里辦公處、其他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7樓。 |
聯絡E-Mail | ap777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最近1次銓審函、(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四)考試及格證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身分證影本或(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26221020#7312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