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1-10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12-30~2021-01-10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公務行政及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如公文寫作、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管制與考核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工程品質查核等相關業務。
(三) 辦理工程管理政策研擬與推動等相關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mickeyru@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附照片及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工作經歷)。請於110年1月10日前寄達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本會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工管處聘用人員(職務代理)」與白天聯絡電話)。
(二)合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個月內未獲電話通知者,即未約談)。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聘用期間:本職務係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進用之職務代理人,聘期預估自簽約日(約109年1月初)至本會職員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時)(預計109年8月17日),期滿應無條件解聘。
(四)工作報酬:每月312薪點,折合新台幣38,906元(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五)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得由備取人員遞補。連絡電話:87897769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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