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聘用助理研究員~2020-05-21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5-14~2020-05-21
資格條件 (一)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國內外法律、政治、社會或歷史等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法律、政治、社會或歷史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政策規劃、法規制定、社群經營或媒體宣傳等任一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請於履歷自傳中說明相關工作實績或提供證明資料)
工作項目 1.有關開放政治檔案、歷史真相調查事項之協助研究規劃、爭議受理、執行報告編纂等事項(第一組職務)。
2.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協助研究規劃、爭議受理、執行報告編纂等事項(第三組職務)。
3.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之協助研究規劃、爭議受理、執行報告編纂等事項(秘書室或跨組工作內容)。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基本項目包括:學歷、工作經歷、專長、自傳並敘明應徵原因及希優先應徵何組職務,註明「可報到日」及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於109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送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信封請註明「應徵助理研究員」。

備註
一、本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 個月)。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告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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