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調解委員會秘書 |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4-12~2023-04-21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2.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限制調任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4.如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5.工作認真,細心負責,具交通工具(汽.機車)佳。 |
| 工作項目 | 一、調解行政、耕地三七五租約業務 二、宗政禮俗(含寺廟輔導.祭祀公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
| 聯絡E-Mail | ab3340@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於期限前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調解會秘書」字樣),逾期不予受理(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2、檢送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各欄位應填寫清楚,備註聯絡電話及手機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身份證正反面等影本。(3)郵寄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八里區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6102621分機312陳先生。(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徵選,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