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17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商管財經相關科系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中文)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情事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每月薪資:新臺幣約34,916元(五等1級280薪點) |
工作項目 | 1.綜合所得稅扣繳主辦業務。 2.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日止(預計110年8月24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251202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29之10號) |
聯絡E-Mail | nh19099@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5月14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2)2628-3266分機415 (地址:251202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29之10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稅務員請假)」字樣) 。 2.月支報酬:34,916元(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