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徵求 聘用人員~2021-03-26

徵才機關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19~2021-03-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政治學系或公共行政學系畢業者尤佳。
(二)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三)負責盡職,品德端正,具服務熱忱,任勞任怨。
(四)具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一般性、綜合性文書資料處理。
(二)公務人員銓審、考績案件之審查。
(三)銓審業務管考、資料統計等相關事宜。
(四)其他人事業務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聯絡E-Mail person@moc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被代理職務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以聘用至其上班日之前一日止無條件解聘);具學士資格者,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具碩士以上資格者,七等一階328薪點起薪。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填寫聯絡電話)、學士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以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0年3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人員」),逕寄116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李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6,並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一般公告/徵才通告專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person@mocs.gov.tw)傳送電子檔至本部。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