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28薪點以上 |
職稱 | 聘用助理工程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1~2021-03-18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具有材料、機械或土木相關系所碩士或博士學位者。 二、近5年(至110年3月1日止)之研究成果: 已發表或已接受之期刊論文(含合著) 3篇(含)以上。 三、具有材料性質測試檢驗及腐蝕與防治試驗技術經驗達 1 年以上。 四、具有AWS CWI及ASNT VT Level II證照。 |
工作項目 | 一、材料應力腐蝕性質測試。 二、材料劣化與防治研究。 三、材料腐蝕特性研究及防治技術開發。 四、材料機械性質測試及顯微組織檢驗。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325207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式)」(含自傳、照片)、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及專業證照等資料影本,於110年3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325207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核能研究所人事室邱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助理工程師」。 二、甄選方式: (一)書面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及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妥足額郵資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之信封,本所將於結果確定日隔日寄還。 (二)初審合格獲通知面試者,應於面試當日攜帶相關證照正本,以供查驗。 (三)本項職缺至多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人事室 邱先生,電話:(03)4711400分機2117 四、備註: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