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徵求 專員(預估缺)~2021-03-30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專員(預估缺)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26~2021-03-30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二、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3年以上者。
三、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且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4年列甲等以上。
四、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任重耐繁、主動積極,且整合規劃及溝通能力良好;另具有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檢定資格者尤佳。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六、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類似之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七、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八、另依據本局員工自律規範,本局同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得購買與本局監理業務相關金融服務業之股票,到職前(後)持有者,原則於一年處分完畢。請報名人員務須留意。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板橋車站大樓17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聯絡E-Mail bcs510788@i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辦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公務員履歷表(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最近1次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資料及英檢證明影本等資料。
二、本次甄選缺列正取1名,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算月,並已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
三、聯絡電話:(02)8968-0767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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