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徵求 二等科技秘書或三等科技秘書~2021-01-20

徵才機關 科技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駐外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二等科技秘書或三等科技秘書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08~2021-01-20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規劃協調能力、科技背景,且了解國內外科技事務為佳。
四、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應檢附英文中級以上之證明文件)
五、具駕駛執照、會開車,有國外工作經驗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高考、特考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部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部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一、協助科技組組長推動國內與轄區科技合作交流業務。
二、支援內外勤工作。
三、辦理資料蒐集綜整、會計及庶務等行政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部駐以色列代表處科技組
聯絡E-Mail sllee@mos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徵才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英文檢定證明文件,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2737720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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