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16~2020-01-2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以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7樓) |
聯絡E-Mail | wen@a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一)現職派令(二)銓敘部現職審定函(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五)最近3年年終考績通知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評選,並視評選結果酌增候用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232-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