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徵求 技士~2021-05-14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30~2021-05-14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具全民英檢初級或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以上尤佳。
4. 具商品檢驗或專案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 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1. 辦理資訊影音商品檢驗、審核、專案研究及執行政府科技專案計畫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57號
聯絡E-Mail yc.tseng@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 職業證照影本。
(2) 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3)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7 洽曾小姐。
3. 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至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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