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2021-05-03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328薪點,月支報酬40,901元)
職稱 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3~2021-05-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文化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青年村落計畫及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之規劃與執行。
二、辦理上揭計畫之訪視及輔導等相關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附個人履歷、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語文專長證明文件及自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民國110年5月3日前(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3樓文化部人事處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文化資源司聘用助理編審】、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請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網址: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徵才專區->聘僱或臨時人員徵才」專區報名本職缺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2-8512-6272黃小姐。
備註:本職缺係本部正式人員延長留職停薪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110年5月7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並依現職人員延長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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