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4,916) |
職稱 | 工程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2-18~2021-03-05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建築、電機、資訊、工業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高中職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需配合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本市各項重大工程建設業務計畫及測量等工作。 二、辦理本市各運動場館及設施興建、整建工程及行政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
聯絡E-Mail | 1003172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相關工作經驗,於110年3月5日前郵寄送本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或將以上資料掃描寄承辦人員電子郵件信箱,皆請敘明應徵5等工程助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本職缺薪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僱用期間自110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預算編列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 五、聯絡電話:03-3194510分機2002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