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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司法特考規則第3、6、7、9條條文或附表(增設本項考試三等司法事務官類科營繕工程事務組)

公務員考試:高考、普考、高普考、特考、基層特考、檢查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簡章、放榜榜單。
公營事業、公法人...等:台電考試、自來水公司、農田水利會、捷運招考。
技師考試: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水利技師、測量技師、環工技師、水保技師、消防設備師。
其他:考試分發、國家文官培訓所受訓、尋找戰友、讀書地點,有什麼問題就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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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司法特考規則第3、6、7、9條條文或附表(增設本項考試三等司法事務官類科營繕工程事務組)

文章由 飛龍哥 » 2009 11月 09 (週一) 12: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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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考試院修正司法特考規則第3、6、7、9條條文或附表
秘書處公關科
中華民國9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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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今(5)日決議,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暨第3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第6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第7條附表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
  考試院林秘書長水吉表示,為配合用人機關業務需要,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合格標準由30字增加為40字,並由實務訓練機關於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前,公開施測,以期公平。
  另為因應用人機關設立工程專業法庭審理涉及營繕工程案件需要,修正本規則第3條附表一、第6條附表二、第7條附表三,增設本項考試三等司法事務官類科營繕工程事務組,應試專業科目為民法與刑法、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營建法規及政府採購法,並配合增訂應考資格及體格檢查標準表。
  考試院同時表示,依據本院第33次會議審議「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決議,修正本規則第6條附表二,有關本項考試五等考試普通科目「國文」列考內容、題型及考試時間,國文列考內容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1小時。
  考試院最後表示,本考試規則修正通過,即依程序發布施行,並於明(99)年3月初舉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官類科營繕工程事務組考試。

網址: http://www.exam.gov.tw/newshow.asp?2726
飛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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