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高市府養工處爆收賄 公務員買凌志轎車竟由包商繳車貸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30680
康姓分隊長在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任職6年,從助理工程員、工程員、升至分隊長,內部認為他表現優良,不清楚為何發生收賄醜事。
升好快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11月 11 (週二) 7:46 am

L99V99 寫:高市府養工處爆收賄 公務員買凌志轎車竟由包商繳車貸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30680
康姓分隊長在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任職6年,從助理工程員、工程員、升至分隊長,內部認為他表現優良,不清楚為何發生收賄醜事。
升好快,想升官真的要來這裡


紫煌 寫:對了!包商應該要自主檢查(一級品管),然後簽約的次業主,所以二級品管是業主責任,
建築師的監造是他們只「行政核備」~~~這是我在基隆開庭時,對方律師親口跟法官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