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516 寫:這要看人啦,我基特去礁溪鄉公所報到第2天,就叫我去驗收大樑裂開的活動中心,叫你做這種事,準時下班、考績給特優也沒用,因為簽字驗收後,看守所就在等你啦
咦..結構修護部分有技師簽證不是就可以了嗎?不然當時陳兄如何結案的?
我沒結案啊,同年高考上了就走了,課長還威脅說不蓋章就不能離職,結果我把所有交接文件放滿桌子就回台北睡大覺,準備3天曠職自動解職,2天後,那個課長打電話來求我辦交接,最後本案又由鄉長指派的約聘人員,用921法規修正的理由,900萬工程,花300萬補強,審計部居然沒意見,那就太好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