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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7 (週一) 12:42 pm
#0 由 qoocute77
根據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十二 條   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但依公務人 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規定,應於指定日期或期限報到者,依其規定期限報到。
  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經用人機關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報到。但經否准延期報到者,應於否准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報到。
  前項延期報到之申請,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五日內向用人機關提出,用人機關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函復結果。
  考試錄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者,應註銷其分配。經註銷分配之職缺,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另行分配有關等級類科考試錄取人員遞補。

如上述條款是可延期報到,想請教
1.延期報到之程序及通常用人機關會同意嗎?
2.請問有大大申請過且通過延期的嗎?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7 (週一) 6:30 pm
#1 由 opender
應該不能延太久吧 ? 不然人家就要去找別人了 ~~~~ (沒什麼嘛)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7 (週一) 9:54 pm
#2 由 qoocute77
恩恩,謝謝O大,是不會延期太久,會如條款所述30日內報到,只是想請教是否有人申請過。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8 (週二) 3:42 pm
#3 由 opender
qoocute77 寫:恩恩,謝謝O大,是不會延期太久,會如條款所述30日內報到,只是想請教是否有人申請過。


如果不喜歡就退訂啊,不要一直吊著,我當初基3分發在礁溪,後來高考增額上了,台北市政府建設局找我去面試,我沒想太多一口就答應,結果在報到那天,人事主任跟我說,本來2個普考增額的也有機會,但他們都說要考慮考慮,讓她很不爽,只因為那時科長要水保不要土木職系,我就這樣子上了,但,也因此得罪科長,開啟了4年悲慘的市府生涯,哈哈 ~~~~~ (石化)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8 (週二) 7:31 pm
#4 由 qoocute77
首先,非常感謝O大的回覆,只是抱歉O大,後學愚鈍我有些看不太懂。
後學再寫詳細一點情況,後學有幸考上今年增額,如沒意外,應該是11月底到12月初要報到,
但後學因為有些家庭因素,需明年1月初才能報到,故查有可以延期報到之條款(原舖文),
後學便舖文想請教有經驗之大大,可供後學參考,如有叨擾,請見諒,謝謝!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8 (週二) 11:02 pm
#5 由 opender
總之,要延後報到日期,儘早跟單位說清楚,如果他們很中意你,應該會等你,不然很可能就找別人,應該是用不到什麼延期報到的條款才對 ~~~~ (不要啊)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9 (週三) 11:33 am
#6 由 tiger
除非是有生病、出意外等重大理由並有醫師證明文件…否則不建議延後報到..因為機關可以不同意阿…或是機關電話上說可以但你延後報到之後又說不行…空口無憑對當事人很不利阿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9 (週三) 3:06 pm
#7 由 opender
tiger 寫:除非是有生病、出意外等重大理由並有醫師證明文件…否則不建議延後報到..因為機關可以不同意阿…或是機關電話上說可以但你延後報到之後又說不行…空口無憑對當事人很不利阿


嗯,就像約好要結婚,結果新郎不是你 (不要啊) ,口說無憑啊 ~~~~ (倒地)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29 (週三) 7:05 pm
#8 由 qoocute77
恩…………我知道各位大大所說的口說無憑,所以我才會引用條款,而且條款有說需受理後5日發函回覆,so我還是想問問是否有大大申請過?感謝!

Re: 請問有關延期報到事項請教

文章發表於 : 2014 10月 30 (週四) 8:46 am
#9 由 wenchih123
qoocute77 寫:恩…………我知道各位大大所說的口說無憑,所以我才會引用條款,而且條款有說需受理後5日發函回覆,so我還是想問問是否有大大申請過?感謝!


我個人是"沒有聽過"有人延期的案例...

而因為你都沒說是啥原因要延期,所以無從幫你判斷機關會不會准你...(但規定已寫至少要不可抗力或重大事由...)

如果確定要延期,依你所po的規定是要在5日內向"用人機關提出",而如何才算是向用人機關提出,這就一定要向該單位的人事詢問...例如有沒有制式的申請表單可以讓你寫,因為機關必須5日內書面函覆你,所以你的申請應該也是要書面提出才是,如果機關沒有制式申請表,你就自己寫一寫然後拿去機關收發文處掛號(證明你於5日內提出)

最後個人是建議你...除非真的沒辦法報到,不然就在時間內先去報到(你跟單位人事都省事...),如果真的沒辦法報到,就依規定(您的權益)提出申請,不用顧慮單位到底會不會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