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將在7月24日(五)舉辦改進專技人員技師考試制度座談會,地點在台科大

發表於 :
2009 7月 18 (週六) 12:27 am
#0 由 edge23
內容是這樣:
各位親愛的老師、同學們您好,
考選部將於98年7月24日(五)假本校視廳館,舉辦改進專技人員技師考試制度座談會,工程學院特為本院師生爭取20位參加名額,以便各位對技師考試制度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詳情如附件。本次座談會提供參加人員便當乙份,名額有限,請速於7月23日前電話或email報名,謝謝。
工程學院助理林香君電話:(02)2730-3640
Email address:ceoffice@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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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學院助理林香君
TEL:(02)2730-3640
FAX:(02)2737-6429
paleylin@mail.ntust.edu.tw

發表於 :
2009 7月 18 (週六) 8:12 am
#1 由 s7340506
請貴校參加人員反應:提供一些參考意見
1.去年建築師部分科目考選擇題,但是土木技師有些科目考申論題像是去考作文,給分標準在哪?
2.每年錄取人數錄取率不同沒有標準可循,有像是賭運氣?去年律師高考錄取率8% ,錄取分數48.20 分錄取494人。

全國錄取分數最低是律師!土木技師50分是高門鍵16%是神話。
3.可否比照每年技術士檢定,設三到五年科目及格保留期限,免去多科目準備,建築師有實施,為何土木技師不實施?因為報名費賺很大(考選部)


發表於 :
2009 7月 18 (週六) 8:57 am
#3 由 hardy0531
我個人是認為:
1.考試採2階段實在是勞民傷財,但事實習制度確實應該先落實,只是實習的時間與地點的認定,要如何才算的當(是現地1年設計1年嗎),再加上台灣的設計單位要進去實在不是粉容易,會不會造成"技術性綁資格"
2.如果考試平均50分都沒辦法達到,我在想"X年及格制"的方式可能會更累,而且律師辦錯案不會死人,但是技師辦錯案可能會死一堆人,所以品質的控管實在是需要,不然為什麼醫師的制度需要如此嚴謹
3.說到技師制度,我就要說一個實在會影起公憤的事,不過大家還是聽聽就好,請勿跟我筆戰,我是認為可否請貴校的參與學生建議"廢除高考換證制度",個人覺得這個制度在現今實在不妥,當公務人員業務上還在研究學科內容的實在不多(稀少),但卻在審文件的3年後可以換證,這點在現今社會實在是不公平,不然就乾脆開放只要具備薦任資格,績效達2甲或1甲2乙便可換證,這樣才比較公平(畢竟大家都做一樣的事情,而且對普考的辛苦考生也才有動力)
4.我國技師考試的制度,老實說落後其他先進國家許多,而且該專業考試的國際性也有待確認,我是覺得與其在那邊開這種怎麼考試的會議,還不如聽聽新世代的學生感覺專業證照走向國際化有什麼需要去爭取的還比較有意義

發表於 :
2009 7月 18 (週六) 10:21 am
#7 由 lrdf
1.採選擇或申論,涉及修改考試規則,跟類科無關,倒是選擇有固定答案爭議少,但閱卷一翻二瞪眼,反而申論是如閱卷得宜,可依應考人答題程度給分,何者為優?
2.及格人數考選部、各類公會、主管機關通常有其考量,但以國家建設需要、市場供需機制、常態分布曲線等決定較合宜,硬以一定比例或人數門檻控制,有時候反而只是假平等真不公平。
3.部分科別保留及格制,建築師、會計師(律師好像因應考人聯合抗議而做罷的樣子),依考試法規實施後,正反意見都有不見得好或不好,倒是剛開始及格人數非常低或個位數,不知實施這幾年下來,累積及格人數除以累積報考人數,是否高於8%或16%。不過從報考第首年次年連續三年期限,有利在職者準備應考及考試期間負擔減輕吧!。只是每一科都要及格,與平均及格制可截長補短,反各有優劣。至於報名費,科別及格制,好像不管考幾科都要繳全額報名費,好像考選部賺比較大吧!

發表於 :
2009 7月 18 (週六) 8:03 pm
#8 由 makako
要跟國際接軌~
很難!
不如先取消考科多重科目的試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