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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官等與職等
在政府機關編制內的公務員,基本上是以簡薦委制度為主,
分為:簡(簡任)、薦(薦任)、委(委任)。
這三個稱之為官等。而官等與職等是有對應關係的。
委任=1~5職等、薦任=6~9職等、簡任=10~14職等
普考錄取為3等(也就是委任三等)、高考錄取為6等(也就是薦任六等)
委任要升到薦任必須參加升官等考試,薦任要升到簡任也要參加升官等考試。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3 (週六) 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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