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
2009 11月 05 (週四) 8:57 pm
#2 由 府城人
當過公務人員的多少都知道
約聘人員其中不少真的是不錯而且很認真
但由於約聘人員選聘過程及結果
是由少數有權力的人來決定
因此說要做到公平公正無非是緣木求魚
這些工作往往形成選舉酬庸或利益交換的工具
這些靠關係進來的約聘人員
由於背後有強大background
因此有恃無恐地打混摸魚
反正長官挺他你又耐他何?
這個措施讓我感覺過去黑官漂白的日子
又要到來了
發表於 :
2009 11月 06 (週五) 7:31 pm
#8 由 lawrencechen2004
增加約聘僱,也沒有不好。
我看過有 正式:約聘=1:2的單位,
約聘僱包含『收發文阿姨』、違章查報行政業務的妹妹,
工作量很大,但從沒看過他們加班。
能不能管好約聘僱,是個學問。
這總比 正式人員每天操到9PM,周六日來加班,好太多了。
要不要,我們乾脆寫建議函,要用約聘僱,很好,
但是比高考、普考分數,誰高誰上,這樣如何?
應可斷絕 麵店老闆操做的問題。
麵店老闆專選『沒經驗』以利操作或是擺爛,也是危險。
勉強公平一點,大家下班也可以切磋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