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退訓這點:
2.受訓學員如因本身志趣不合或其他原因自行請求退訓,或擅離訓練單位致被開
除,或拒絕接受分發前往工作訓練單位報到,或拒絕簽訂勞動契約書而退訓
者,應賠償在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已領取之生活津貼及個人所耗之實習材料及
教材文具費,以及本公司負擔繳納之勞健保支出。
退訓要賠錢$$這會不會太扯了.....
如果沒抵觸勞基法的話,
那以候私人公司也可以這樣訂阿?
於本公司做不滿十年就要賠公司一切薪水xd
而且剛進去第一年才26k
撐4年還不能破40k
還是台電相關獎金和福利很肥呢
請了解的大大替小弟解惑
感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