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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0/07/07】人才留地方/地方特考 分發區9→22個 最快年底上路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07 (週三) 3:52 pm
#0 由 飛龍哥
人才留地方/地方特考 分發區9→22個
最快年底上路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地方特考將出現重大變革!考選部決定採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建議,將地方特考改為每縣市一個分發區,即由現行九個分發區大幅增為二十二個分發區,如考試院院會順利通過,今年年底就會上路

此一變革有利於地方政府留住人才,但缺點是考生將「賭更大」,低分錄取或高分落榜的現象更形嚴重,對錄取者最大的影響則是綁約第四年起,將無法調動至同一分發區的其他縣市上班。

官員說明,地方特考是最受歡迎的國家考試,去年吸引九萬多人報考。依照目前地方特考的規定,應考人得從九大分發區中選擇報考,考上以後,必須於同一分發區綁約六年,前三年不得異動,第四年起如某縣市有開缺,得爭取於同一分發區內的縣市間調動。

以南區為例,如台南市有開缺,則報考南區但分發到屏東上班的人,自第四年起得爭取調動到台南市,也因此,造成偏遠縣市經常留不住人才。

減低異動頻率

人事行政局參考縣市政府的意見,建議考選部調整分區考試,將地方特考根據五都和十七個縣市的行政區劃分為二十二個錄取分發區,減低異動的頻率。

官員透露,考選部原擬參考聯考方式,以統一報考再依志願分發措施來改善,但地方政府堅持以縣市為單一分發區舉辦考試,考選部決定從善如流。

擇區報考賭更大

有考試委員擔心,考生將因此賭更大,目前只有九個分發區,就已出現考生一次報名好幾個分發區,以便在確知錄取名額及報名人數後,得以選擇錄取率最高的考區應考,未來這個現象將更嚴重。

有考試委員建議,不如採考選部的規劃,以聯考方式統一報名,再依成績的高低及應考人的志願,分為二十二個分發區來分發,一來改善低分錄取或高分落榜的不公平現象,二來也可改善偏遠縣市人事異動頻繁的現象。

地方特考共分三個等別,其中五等相當於初考,十八歲以上就可報考;四等相當於普考,高中職學歷可報考;三等相當於高考,大專學歷可報考。起薪則從二萬八千多元到四萬多元不等。

新聞網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 ... -life7.htm

人才留地方/地方特考 分發區9→22個 最快年底上路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07 (週三) 4:12 pm
#1 由 disciple
99年郵局各分區筆試錄取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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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