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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養護工程處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2 (週三) 11:08 pm
#0 由 JOHNNY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3 (週四) 9:14 am
#1 由 考生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4 (週五) 12:35 am
#2 由 neotw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4 (週五) 1:05 am
#3 由 lawrencechen2004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4 (週五) 1:17 pm
#4 由 JOHNNY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4 (週五) 7:07 pm
#5 由 hiyase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7 (週一) 9:06 pm
#6 由 JOHNNY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8 (週二) 12:21 pm
#7 由 s8322038
公路總局皆為交通資位制這句話我覺得因該不是全部對~~因該也是有簡薦委制的
不過我想知道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只要是簡薦委制就享有它該有的福利嗎?不論是不是在公路總局即所屬各單位呢??(奇怪的是同單位為什麼會有兩種制度)
另外你說的兩者之間的差異你可以看看這個
交通資位制 與 簡薦委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15/d ... _04_03.pdf[/quote]

目前只有總局才有簡薦委的制度,一般工程處若有簡薦委任都是占局缺,薦派就先不另外講了
總局內就算目前進去是簡薦委,但是沒有簡薦委的福利,
薦任6等1(385)的薪俸是依照交通資位制薪俸表中385的本俸及專業加給,所以稍有不同
公路總局簡薦委任缺,印象中就是以前公路局內虛擬之新工工程處內的職缺.
有自己的升遷系統,缺點就是金字塔型,很難往上爬...
當然以後全部改制後,應該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28 (週二) 1:16 pm
#8 由 hiy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