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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公務人員不是不能商調,通常在一個機關呆2年以上再換另一單位而且跟原單位同事、主管關係打點好,那絕對是沒有問題的,但我是幾乎不到半年就用考試換一個單位,而且當我從高考轉到三等職缺報到,我就已經充分感受到同仁長官的異樣眼光,正如同考生大大所言想要商調好單位要有人脈、關係,新單位也會也會打電話去應徵者的服務單位詢問該員的工作情形、服務態度,萬一該員不小心得罪人你想會有好話嗎?我人事履歷表已註明被記申誡,光在第一階段書面審核就被刷下來,還想要有面試機會嗎?更甭說錄取了,坦白說那段被記申誡的日子真的是我人生黑暗期,白天上班辦工程業務忙的要死,還要疲於應付審計處的查核,最後被記申誡、也得罪主管,當時真如炮灰在離職傷痛一文所述,很想離職解脫回家裡休養生息再準備下一次的國考,但是家人的反對以及對於國考的不確定性(考運成份佔很大),所以我還是硬撐在該單位一年之後隔年高普考雙榜,上榜哪一刻我知道我又更上一層樓了,而且在如此繁忙、操的單位上班一整天竟然還有餘力下班後繼續準備高考並上榜,就知道一個人的潛能有多大了,正如歐陽所言他是在服役海陸的時候,被操的半死體會出在冷氣房唸書的幸福,那我則是在很操的單位工作時候,領悟唸書準備考試的精要,另外對於 chifeng0624建議離開公職轉換跑道,因為我加當兵年資已有7年,目前休假已累計21天,再加上自己實務經驗又非很強、技師尚在準備中(鋼構沒唸),所以是不會自己離開公門了,未來即使考績惡法通過吃三丙走人,我也有信心再次上榜取得公務員職位,畢竟考量工作時間與週休二日後,公部門賺錢速度遠比私人快很多,個人想法聽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