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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立院初審 增額錄取公務員由遴選改分發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3 (週四) 1:08 pm
#0 由 sandaniel.tw
更新日期:2007/05/03 11:56
(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三日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修正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現行增額錄取人員由用人機關自行遴用的方式,將改為由分發機關依考試成績依序分發。

列席報告的考選部長林嘉誠認為,上述修法將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比照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發,回應社會對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公平的期待。

另外,考量服兵役為國民應盡義務,修法增訂增錄人員因服兵役得申請延後分發任用者,若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分發任用,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修正草案也增列高等考試限制轉調年限,規定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主管機關及所屬單位外任職。

考試院提案規劃就吸引博士學位人才報考高階文官訂定相關辦法,不過,國民黨籍立委雷倩(台北縣)反對,該項條文保留未通過。

初審條文也增列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參加各種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費得予減少。考試院認為可保障弱勢族群、促進就業,減低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困境。960503

Re: [新聞]立院初審 增額錄取公務員由遴選改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3 (週四) 1:10 pm
#1 由 sandaniel.tw
sandaniel.tw 寫:更新日期:2007/05/03 11:56
(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三日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修正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現行增額錄取人員由用人機關自行遴用的方式,將改為由分發機關依考試成績依序分發。

列席報告的考選部長林嘉誠認為,上述修法將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比照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發,回應社會對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公平的期待。

另外,考量服兵役為國民應盡義務,修法增訂增錄人員因服兵役得申請延後分發任用者,若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分發任用,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修正草案也增列高等考試限制轉調年限,規定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主管機關及所屬單位外任職。

考試院提案規劃就吸引博士學位人才報考高階文官訂定相關辦法,不過,國民黨籍立委雷倩(台北縣)反對,該項條文保留未通過。

初審條文也增列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參加各種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費得予減少。考試院認為可保障弱勢族群、促進就業,減低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困境。960503


如果這樣過了以後應該就會消除 考"榜首"不如考"增額"的現象了吧....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4 (週五) 12:02 pm
#2 由 ewb2
感覺上,這次修法的結果,還蠻符合一般考生及機關的期待。
應該不會有太大的爭議才對。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4 (週五) 2:35 pm
#3 由 wharuka
在下看不太懂,有沒有好心人願意說白話一點
感激不盡 :-)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4 (週五) 9:18 pm
#4 由 站長
wharuka 寫:在下看不太懂,有沒有好心人願意說白話一點
感激不盡 :-)


根據我的瞭解...考上增額的人 可以在填志願分發前 就先跟放缺的單位進行面試...
所以在填志願之前 增額的人 就已經把好的缺選走了...
剩下缺 再由正額的人去填志願...
所以才會有 考榜首不如考增額的現象...
不知道對不對...有錯請指教~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5 (週六) 1:32 am
#5 由 ewb2
站長 寫:
wharuka 寫:在下看不太懂,有沒有好心人願意說白話一點
感激不盡 :-)


根據我的瞭解...考上增額的人 可以在填志願分發前 就先跟放缺的單位進行面試...
所以在填志願之前 增額的人 就已經把好的缺選走了...
剩下缺 再由正額的人去填志願...
所以才會有 考榜首不如考增額的現象...
不知道對不對...有錯請指教~


我覺得應該是說考正取的孫山還不如增額才對!
原來的分發方式,正取一律依原開列的缺填志願分發,因此名次在後的錄取人,就只有排到大家選剩的缺,一般比較容易分發到偏遠的冷門缺。至於增額的人,因為不需填志願分發,嚴格說是錄取時沒有缺可填志願,所以是在錄取後自已去找有缺的單位,或者等出缺的單位找你,而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說不,所以反而比較有機會找到自已喜歡單位而單位也喜歡你的缺。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6 (週日) 2:37 pm
#6 由 wharuka
所以是在鼓勵大家都要吊車尾就對了嗎.......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8 (週二) 1:04 pm
#7 由 ewb2
wharuka 寫:所以是在鼓勵大家都要吊車尾就對了嗎.......


現行的分發方式,確實會引發應考人在這方面的疑慮,我想之所以修法,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不過話說回來,在這種全國性的考試中,要控制自已在吊車尾的地方上榜,也許比拚榜首更困難吧! :-)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9 (週三) 1:04 pm
#8 由 wharuka
恩,大大所言甚是

大家共勉之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25 (週五) 5:40 pm
#9 由 slopeqq
站長 寫:
wharuka 寫:在下看不太懂,有沒有好心人願意說白話一點
感激不盡 :-)


根據我的瞭解...考上增額的人 可以在填志願分發前 就先跟放缺的單位進行面試...
所以在填志願之前 增額的人 就已經把好的缺選走了...
剩下缺 再由正額的人去填志願...
所以才會有 考榜首不如考增額的現象...
不知道對不對...有錯請指教~


也不是說把好的缺選走~再由正額的人選缺..因為正額缺已經報考試院框列..被鎖住了。

正確的說法是
正額缺是一個籮蔔一個洞..考最前面的可以有比較多個洞可以選。後面額的人只能選人家剩下的洞。

增額的人則是...放榜後..很多機關會把表面的樹葉偽裝拿掉..突然多出很多洞
增額的人就可以慢慢選自己要的洞。

一般來說..很多機關都不想報正額缺..因為無法選人。
都等到放榜開始再找人面試..
這樣雙方契合就可以簽切結書。

而考上增額的人會發現有許多跟土木好像不相干的單位會打給你..或寄資料給你..若同意就簽切結書掛號給機關..等候通知上班。

所以才會有增額比榜首好的現象。像每年審計部都是榜首跟榜眼、探花填的缺..
但在增額的世界裡..審計部只是眾多單位之一..你要也可以進去。

對於初任公職的人..首選都是離家近..增額可以讓你如願。

至於所謂鄉公所的屎缺...事實上..如果你是在地人..一般來說鄉公所不見得是爛缺..因為你是在地人村民有些認識你..比較好喬事情。
若加上家裡在當地是有些勢力....根本不用怕什麼民代或者鄉長亂搞擔黑鍋之類的。

但..就只怕是對頭勢力上台,你變成在野勢力的一方...那就難過了。

另外增額的人無法辦保留,不管當兵或唸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