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頁 (共 3 頁)

文章發表於 : 2013 3月 12 (週二) 4:44 pm
#0 由 acoustic

文章發表於 : 2013 3月 12 (週二) 4:55 pm
#1 由 考生

文章發表於 : 2013 3月 12 (週二) 5:32 pm
#2 由 cyteng
參考此篇的連結
http://bbs.civilgroup.org/viewtopic.php?t=9787
工程會網站裡的
技師考試分試制度實施工作歷練機制之規劃
成果報告裡的附錄一 最低應考資格及最低修課標準
以土木技師為例
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起應考資格如下:
(以下省略)

從有限的研究資料來看可能真的是105年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