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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金門建築法公聽會結論 提議會討論

文章發表於 : 2014 9月 22 (週一)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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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2014年09月19日 20:54 中央社
金門有163處自然村,房舍興建由審議委員會審議,縣議員今天舉辦公聽會,縣建築師公會、建築公會建言,將提案由縣議會討論。

這項公聽會在縣議會舉行,由縣議員陳滄江主持,縣議員林金量及縣府建設處都計科、建管科人員也參加。

陳滄江指出,金門民國81年戰地政務解除後實施都市計畫20年,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迄今未落實,自然村建築案由縣府審議委員會審理,建築限制多,且只能蓋斜屋頂的閩南式建築,建築形式也受限制,宛如長期戒嚴。

前金門農工校長陳水芳指出,他以修繕名義在自然村老家蓋一樓後,再違建蓋2、3樓,連欄杆都有規定,這是鼓勵自然村違建。

縣府建設處都計科表示,自然村將分類分級,再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類保存自然村狀態,老房子更新,只能蓋一樓,容積率可移出或賣給他人;第二類自然村緊鄰第一類;第三類自然村則是容積率移出的地點。第一期的金城鎮賢痷、金寧鄉湖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預定民國106年完成。

自然村適用建築法涉及未完成道路闢建的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的出入通路規範,但自然村道路普遍不及3.5公尺,無法合乎法律規定;今天的公聽會決定由縣府建設處1週內提出相關問題與資料,再請立委陪同與營建署協調。1030919